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道路工程
返回版块15.09 万条内容 · 689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请大家进来看看吧,这个怎么办?我方是施工方,维修一段路,该段路原为面上十公分沥青下面二十公分水稳层,经多年使用,该路损坏严重,设计出的方案是挖掉重做20公分6%水泥含量的水稳层再新铺10cm沥青,在与甲方协商挖方量时,甲方给出的方案是全段路按挖三十公分计算,请问我应该做一个什么作为书面依据?工程联系单吗?能否给个例子?顺便说一句,该路有很多商混车等大型载重汽车经过,个人觉得这个设计无法满足需求,管不了几天。 道路两边也堆积了一些额淤泥需要清走,这个量该怎么认定呢?路长三公里。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jayson982
沙发
jlkiller 发表于 2014-1-18 09:41 双向六车道就是6条车道,干么乘2?(有些施工队把每车道理解为每条路,因为绿化带左右各一条三车道的路,所以有些施工队就直接乘以2)
2014-01-20 11:38:20
赞同0
-
飞龙★在天
板凳
:):):):):):):):):):):):)就是每条车道
2014-01-19 11:42:19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