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了做好雨水的回收利用工作,2015年之前,北京将完成125座建筑小区和已建成区270处建筑小区的雨洪控制与利用工程。
但是,仅仅建设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是不够的,还要让雨水回收利用系统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不能让其成为一件“漂亮的摆设”。因此,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既要有“中看”的设施,更要有“中用”的措施。笔者以为,建立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必须出台相应的制度性规定,否则很难使其发挥实际作用。我国是一个水资源非常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排在世界第109位,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淡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日益突出,雨水回收利用系统作为一种成本低廉的节水系统,其推广和普及迫在眉睫。
城市建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普遍建立雨水回收利用系统,不但可以节约大量水资源,而且在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里,可以缓解城市地下管网系统的排水压力。
当然,要真正发挥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的作用,还要加紧制定一系列有关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雨水回收利用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同时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收集每一滴雨水”的节水、用水理念。只有从源头上加以规范治理,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才能“中看”又“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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