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7
.
1
.
4
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8
.
5
.
1
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应,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
8
.
5
.
2
住宅供配电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
8
.
5
.
3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
8
.
5
.
4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8
.
5
.
5
住宅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
1.8m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
.
5
.
6
住宅应根据防雷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
.
5
.
7
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8
.
5
.
8
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住宅建筑的自然接地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9
.1.5 住宅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9
.4.3 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构件。
3 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 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 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9
.7.1 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
9
.7.2 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
.7.3 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10
.1.4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10.1.5 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6.3.3
.3: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
暂时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材料。
4.1.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3.4
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
5.0.8
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5.0.9
电源开关应选用宽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离地宜为1.00~1.20m。(后半部分非强条)
全部回复(1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