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注册结构工程师
返回版块105.1 万条内容 · 2199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关于7度0.15g的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的疑问(该不该叠加)个人认为叠加(偏于安全)但说不通道理。规范明确规定乙类建筑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来定抗震措施,当为一类场地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后面这句话很关键;也就是说场地类别为一类时,场地好,可以放松抗震构造措施的。反过来说如果场地类别为三、四类,场地不好,地震作用影响大,这时应该加强抗震构造措施的。但规范只说是在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g时宜按8度(0.2g)和9度(0.4g)来采取抗震构造措施。那么就会有这样的疑问——对于地震加速度为8度(0.2g)的建筑,该不该加上这一度呢?从规范的理解看是不需要的。所以说不能见三、四类场地就必须加上这一度。这也是我不理解的地方。还烦高人指点。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6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蒲公英1987
沙发
你这个不赖,不过有些事旧规范里的
2016-08-28 20:15:28
赞同0
-
nilkxy
板凳
谢谢楼主分享!!
2016-08-28 15:01:28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