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罐区内用量(着火罐按最大罐考虑,以固定顶罐为例,内浮顶,外浮顶参照规范作调整)
两个面积:
顶部横截面积:(忽略罐顶突出部分,按圆考虑)作为泡沫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
F截=πD2/4
罐壁面积:除去罐顶,展开矩形的面积。作为固定喷淋冷却水系统考虑,分为着火罐和邻近罐。
F壁=πDH
(以液上喷射为例)根据下表确定供给强度q:
则罐区内用量Q1’=q.F截
通过Q1’按下表确定泡沫产生器的数量
确定个数后,根据实际选型泡沫产生器的流量加起来作为罐区内的总流量Q1(Q1大于等于Q1’)。W1=Q1.相应连续时间
辅助泡沫枪用量Q2根据下表计算:
这样Q2=配备支数X240
W2=Q2.相应连续时间
管道剩余量W3=管长X管横截面积
环状管网管径的确定:
泡沫消防泵启动后到达保护对象不超过5分钟,v=L/5X60但不宜大于3m/s。这样Q,v已定,即可确定管径。
泡沫消防泵扬程:
H=1.1X【(泡沫产生器标高-泵轴中心标高)+管路水损+50m(泡沫产生器的工作所需压力)】(计算消防冷却水泵时,喷头工作所需压力10m)
泡沫液总量:
按6%的混合比为例,W泡沫液=6%X1.1X(W1+W2+W3)
据此选择泡沫液储罐的容量。
(2)冷却水系统
其余和泡沫灭火相似,只作用水量计算讨论:
冷却用水量Q=移动式冷却水量Q1+固定式冷却水量Q2(固定顶——固定喷淋冷却水量按着火罐和1.5D范围内的相邻罐同时冷却考虑;浮顶——不考虑邻近罐;地上卧式罐——直径和长度和一半范围内的邻近罐同时冷却考虑)。
移动Q1=着火罐表面积X供水强度1+邻近罐表面积的一半X供水强度2
固定Q2=着火罐表面积X供水强度1+邻近罐表面积的一半X供水强度2
(供水强度均按GB50183表8.4.7上取)
(3)消防水池容积计算
W总=1.1X[(泡沫系统中水)(大于20米地上固定顶冷却水连续时间6h,其余立式罐4h,卧式罐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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