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6-08 14:52:08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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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1、泉州小区建设在城东区安吉路以南一块原先是养殖海蟹(鲟)的养殖场上,地处洛阳江出海口的冲积带上,用于建设小区前填土厚度仅为2~4米,下面就是15~20多米的淤泥或淤泥质土,然后才是强风化岩层和作为持力层的中风化岩。在这样的场地上建设住宅小区,仅仅打桩的深度就超出一般高层住宅的打桩深度。从已经打好的桩看,最短的约为25米左右,最长的打到近60米深,平均约为39米深。
2、由于地处江海交界处,原先能够使用的桩型由于建设标准的提高而变得部分不可用。典型的例子就是安吉路边缘的总部大楼可以使用PHC桩(预应力预制管桩),而小区在多方比较价格和安全因素考虑,采用了冲(钻)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仅仅在地下室、商店、幼儿园、会所等低矮建筑物上使用了便宜得多的PHC管桩。仅仅这一项,就使打桩成本比用PHC管桩建造高层高出近一倍。
3、由于场地是滩涂,场地地质按照防震减灾标准划分属于三类土,地震响应度高,对桩的“扶直”和支持程度比正常场地差,无形中又提高了布桩密度(单桩承载力无法取到到平常场地的强度)。比如相同的550mm口径AB型的PHC管桩,在正常场地上设计取值可以采用230吨/单桩,在我们的场地上,只敢取180吨/单桩。这样就再次提高了桩基础成本。
顺便说一句,周边的高层或小高层住宅基本上都是使用PHC管桩,包括与小区仅一墙之隔西北邻近的“高档”住宅小区也是仅仅使用PHC管桩,不舍得用我们这种桩型。
4、容积率低,仅仅为2.67,比规划批准的2.7还小。小区的内部空间大;相对于较为便宜的土地,平摊到住宅成本中去后并没有比一些商品住宅小区低很多。
5、根据规划要求和我们小区的土地面积、可建房屋的套数和能够争取到的最大单户面积等诸多因素,我们与设计院、泉州市规划局经过长达半年沟通,用了更新十一版规划的工作量最终达到了目前的设计。由于土地、户数的限制,绝大部分的楼层高度都是22层~28层,超出了可以使用框架结构的12层、框剪结构18层的最高限制,而采用了纯剪力墙的结构形式,每平方米造价大幅提高。
6、层高的提高带来的消防要求提高。如原本18层以下可以采用一台电梯的现在必须采用两台电梯,其中一台兼做消防电梯使用。
7、在设计中,根据目前的高档住宅的标准设计,大量采用南北通透的“条形板房”结构,仅仅少量住宅为了丰富小区的总体布局和达到一部分住户对小公摊面积的追求采用了两梯三户或两梯四户的布局,同时根据规划要求不准大量建造超出90m2的住宅的规定,造成大部分建筑的“高厚比”达到结构的设计极限,大幅提高了用钢量。
8、设计院考虑到本小区是为“自己员工”建设的小区,在防震设防标准方面从严把握,结构上,为了保障高宽比和防震稳定性,采用了全剪力墙结构、防震设防标准提高0.5~1度等技术措施,每平方的配钢筋量高达72~78公斤(远超框架、框剪等其他多户型结构配筋量)。
请各位行内人的前辈们,帮我看看,这份回答有什么问题吗,这里面所描述的都真实可信吗,请各位不吝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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