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对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下面的高业服务网点,喷淋做不做的?对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下面的高业服务网点,喷淋做不做的?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理解。也就是《高规》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 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里面的普通住宅 大家是怎么理解的。我个人认为是要做的,这个里的普通住宅指的是上部住宅部分。但是也有的人认为,这个是建筑就是普通住宅,所以都不用设计喷淋系统,特别是开发商,呵呵!!!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希望多多顶贴啊!!!!!!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