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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计算的疑问对于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的计算,本人一直有疑问。 原规范2003版3.6.1条在 3000 人前提下按设计秒流量式 (3.6.4) 计算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得到两种结果,居住小区给水支管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计算偏小,与住宅按概率法计算设计秒流量不能衔接。 这次的新规范2009版表3.6.1 规定了两种计算方法衔接点的人数(即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服务人数),大于这个人数的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小于这个人数的按设计秒流量计算。条文说明中讲到此衔接点与住宅最髙日用水量定额q0、用水小时变化系数kh 、每户卫生器具当量N有关。从表3.6.1可知,当q0、kh确定之后当量N改变时衔接点的人数也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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