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3-20 11:31:20
来自: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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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ronewair 于 2013-3-20 11:43 编辑
抗震规范(GB50011-2010)7.1.3条规定:底层高度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层高不应超过4.5m;当底层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底层的层高不应超过4.2m。
1、请问该处的底部层高指的是结构的计算高度,还是从室外地面算起的高度?
2、如果采用独立基础,上电算时,计算高度是否应该从基础顶面算起,还是当有刚性地坪时可以取到室外地面下500mm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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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底框结构基础一般采用条基、筏板等整体性较好的基础,见抗规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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