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31 )
主题
回复
粉丝
注册结构工程师
105.16 万条内容 · 2178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抗震规范中(6.2.2-6.2.5),针对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对梁端的弯矩、柱端的弯矩剪力进行调整时,调整的是组合内力。也就是说对于某一特定截面,先计算出各个荷载工况下截面内力,然后进行不同工况的荷载组合,比较得出该截面的最大组合内力。然后对该组合内力进行调整。 我的问题是:当截面的控制内力为非地震作用组合时,还需要对梁柱进行强柱弱梁或者强剪弱弯的调整吗? 也就是说,针对这几项的调整,必须是地震作用组合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3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