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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新世纪城市建设的新模式

发布于:2007-08-04 09:24:04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方学敏 陈柳钦/文



编者导读

  经营城市的理念在我国提出已有10多年的历史,普遍流行则是近几年的事情。 而这一理念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流行20多年,不过他们的提法叫做“营销”,而不叫经营。其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教授。他提出了著名的“国家营销”和“地区营销”的概念,在国际上,对各国的国家战略和地区战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著作风靡全球。上世纪末,我国的大连、青岛等城市,首先引入了这一概念,总结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城市”新概念。后来,广州、上海北京等一批大中城市,纷纷把“经营城市”理念作为本地的 发展战略。近几年,这一理念已在我国普遍流行,成为各地城市化建设的基础理论。

  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城市当作特殊商品对待,运用经营手段,将城市纳入市场运作,通过市场无形的力量,提高城市的区域平台价值,从而强化城市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物资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经营城市的经营要素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单一的。其基本着眼点,在于城市建设要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走向市场,通过市场运作,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要从改变城建投资主体,打破原来由政府包揽的格局,利用市场机制建立起城建多元投资体系。

  城市经营也称经营城市,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它将“经营”从企业层面延伸到城市层面,把城市当作一种资源,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城市经营改变了“政府建市”的传统模式,以市场之手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是一条以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路子。
  城市经营:21世纪城市建设的新课题

  传统的思维定式,城市是给人们提供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偿服务型、共享型的公共产品,政府对其只投入不收益,只建设不经营。这种传统的“政府建市”模式,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能发生转变,对城市的认识需要用市场眼光重新审视。事实上,城市作为国有资产的最大集散地,已成为最大的一份有形国有资产。既然是国有资产,就要寻求其保值增值,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呢?这就需要用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城市资源进行经营运作。

  具体讲,经营城市就是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对政府所有并拥有完全处置权和经营权的城市资产,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人力作用资本(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相关延伸资本(如广场、街道的冠名权)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广泛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城市建设,以实现城市资源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城市的自我滚动、自我积累、自我增值。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搞好城市经营对每一个城市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极大地节约社会财富,促进城市社会财富的增长;改善和提高城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国内用经营城市理念规划、建设城市最早的当属大连。大连用了八年左右的时间,从一个重化工城市发展成一个国内外知名的花园城市,就是城市经营成功的一个典型范例。从93年开始,大连就开始了整体的城市规划,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拆迁使大连在城建方面很快就走在全国主要城市的前面,欧式建筑与现代建筑交相辉映,星罗棋布的城市广场、女骑警风采、花园式绿化、规范的城市管理、服装节、足球,这些新的形象和标识构成了大连的新名片。青岛虽然没有像大连在城市整体形象塑造方面做太多工作,但以海尔、海信、青啤、澳柯玛为代表的明星企业成为青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动力,成为青岛城市名片的重要标志。此外,苏州、武汉、成都等许多城市都纷纷从各自的特点出发,开始了经营城市热潮。经营城市理念正在被广大城市管理者所认识、接受并实践。

  城市经营:走出误区很重要

   1.对城市经营的认识水平低。有的把城市经营理解为就是收费,有的把城市经营理解为城市的美观漂亮,追求楼高、路宽、树绿、水清等环境的硬件打造以及追求建造标志性的建筑。没有全面考虑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此外,在片面追求基础设施的同时,又将城市品牌建设的推广简单理解为征集一两句宣传口号,摄制几段宣传片。

  2.相互模仿,盲目攀比。有一段时间,国内各城市之间就城市建设问题互相交流、参观、学习之风盛行。然而这种交流学习往往对内容把握不当,没有学习对方品牌建设的精髓与思想(或许对方根本也没有),而是看到漂亮的建筑就生搬硬造,看到同类型、同级别城市有更高的硬件标准就疾步跟上,不顾自身条件与需要,一窝蜂现象十分严重。相互模仿导致城市形象建设表面化、同质化。盲目攀比不仅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破坏了城市的风格与传统,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在较长时期是难以消除的“经营城市”中的误区。

  3、 城市经营急功近利。有些地方政府在规划土地使用方向时,将城市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地段规划为高档住宅区、商业区,而不惜将原先的居民拆迁到市郊,没有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有失公平。有的城市政府甚至将政府大院及一些管理部门迁到远离市中心的地方,以腾出黄金地段搞商业开发。如果将市内污染企业搬出市区或一些效益不佳的工业企业自愿进行土地置换,于情于理还说得过去;但政府部门搬迁,收益虽增加了,却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了不方便。不少城市政府搞所谓的“目标责任制”,如今年土地收益3个亿,明年就要4个亿,完成了重奖,完不成下岗,然后层层下达指标。这样,在土地出让中就出现了一些怪现象:一是土地出让一律按最高年限出让,以最大限度收取出让金;二是为完成指标,有的领导不惜亲自出马到处求开发商来买地,甚至不择手段乱收费。

  (作者单位: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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