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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 四川住建厅川建勘设科发[2012]571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川建勘设科发[2012]571号各有关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已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4.2条规定“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执行该条款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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