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7-08 21:34:0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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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消防工程施工、设计与同行交流中,笔者发现许多同行对《喷规》8.0.7的理解各一,许多同行都简单的认为对轻中危险级来说如果喷头数目超过64个,管径就要大于DN100,要用DN125或DN150;对此笔者提出自己的分析与观点,供各位专家、同行批评、指正。
《喷规》8.0.7 条规定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表8.0.7的规定:
表8.0.7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
公称直径(mm) 控制的标准喷头数(只)
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
25 1 1
32 3 3
40 5 4
50 10 8
65 18 12
80 48 32
100 -- 64
同时《喷规》8.0.5规定: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只有经过水力计算确定的管径,才能做到既合理、又经济。对于轻、中危险喷淋系统设计参数,《喷规》5.0.1 规定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表5.0.1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 净空高度(m) 喷水强度(L/min. ㎡) 作用面积(㎡)
轻危险级 4 160
中危险I级 6 160
中危险II级 ≤8 8 160
严重危险I级 12 200
严重危险I级 16 200
由上表可得, 按中危险级II级计算流量参数为不低于Q=8×160÷60=21.33L/S
同时《喷规》9.1.3规定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
(9.1.3)
式中 Qs — 系统设计流量(L/s); qi — 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N — 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
《喷规》9.1.1 规定喷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9.1.1)
式中 q — 喷头流量(L/min);P — 喷头工作压力(MPa); K — 喷头流量系数。
按表5.0.1参数,当作用面积为160㎡时,按常规一个喷头保护面积10㎡左右,所计算保护面积内作用的喷头数约为16个,由公式9.1.1可知,当标准喷头K=80,P=0.1MPa时一个喷头流量为1.33L/S ,16个喷头流量为21.28L/s。实际布置略多二三个喷头,按18~19个计算流量均不大于25L/s。当流量为25L/S时,暂定配水干管长为100米,按海登-威廉公式计算不同管径的镀锌钢管流速及损失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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