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7-04 22:27:04
来自: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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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中关于如何计退甲方供材--中说明,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除。
现实中,很少按照上述进行的,大多都是把甲方供材的材料单价设为零,这样实际少计取部分税金。
有的合同规定了甲方供材部分的采保费为XX%,甲供材的单价已经列出,大家是把采保费,加到材料单价中一起取费,还是单列,单独加上税金部分?还是不取税金?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electrical_air
沙发
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对你们的意思。你们好象讨论的是总包与分包之间的结算问题,而不是对业主的结算。这样的话,按照规定和税法,依然是要计税的。但不会重复缴税。楼上似乎是江苏的, 应该可以到税务局问到操作办法。1,总包方拿分包方开具的完税证明,抵扣总包方总的税款。2,分包方拿总包方开票的完税证明抵扣分包方的缴税部分。具体操作请咨询税务局,不抵扣而自己不计税的方法,不符合目前的税法。
2007-07-19 2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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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ei2002
板凳
甲供材料甲方不照样开发票吗?然后取费的时候再交一笔税金。交两回税?听听大家的意见
2007-07-12 19: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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