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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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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文”的问题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技术评审应不予通过 1、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主体工程的比选方案,比选方案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水土保持有关量化指标的; 2、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超过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 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有个地方二级公路需要编写水保方案,手上有该路的可研报告(尚未评审的),发现该路是丘陵区公路,仅36km就有3个比选路段(可研只列计了推荐方案的具体工程量、占地、土石方、投资,其他非推荐方案非常粗略),以前只依据推荐方案来做水保,不知道安新规定该怎么对比选方安进行水保有关量化指标的评价,主要是评价的深度,需要对比选方案进行流失量预测来说明问题吗?好像多此一举吧,水保又不能决定哪个比选方案最终成为推荐方案,也没权否定可研推荐的方案。所以主要是对比选方案评价的深度不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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