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28.34 万条内容 · 709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防火分区与人防分区的消防设施问题。请行家解惑。一个工程的地下车库,设计院把人防区里小于2000平方米的两个防护分区合并为一个防火分区。理论上的确没什么问题。因为合并后的防火分区也没超过4000平方米。否可以两个人防区合并为一个防火分区,消防管理单位是否认可这样的划分?这好像有点矛盾。毕竟这么一来,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两个人防防护区彼此间是由剪力墙和防火卷帘实质分隔的,无论是疏散还是消防水、电的设计都是实质性的分开设计。请问行家,两个人防区合并为同一个防火分区是否妥当?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罐、水塔…)”
在建筑物最高处设消防水箱,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共用.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