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6-23 13:40:23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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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可行性研究:
也称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方案进行的进一步技术经济论证,对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判断。
可行性研究:
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经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
建设方案的经济评价:
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在完成市场预测、厂址选择、工艺技术方案选择等研究基础上,对拟建项目投入产出的各种经就是因素进行调查研究,计算及分析论证,比选推荐最佳方案。它包括财处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可行性研究评估: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目标,由另一咨询单位对投资项目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判决断、权衡各种方案的处弊,向业主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
投资估算:
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进行的估计。投资估算总额是指从筹建、施工直至建成投产的合部建设费用,其包括的内容应视项目的性质和范围而定。
初步设计概算:
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它是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
施工图预算:
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工程造价计算。
竣工结算:
是指已完工程经有关部门点交验收后承发包双方就最后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施工工程标底:
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代理编制,并作为招标工程在评标时参考的预期价格。
施工合同:
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招标文件:
是工程建设的发包方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商参加竞争,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的书面文件。
投标报价书:
是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对招标工程承包价格作出的要约表示,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
工程签证: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工程进度款: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
工程造价鉴证:
针对鉴证对象,由造价工程师依据鉴证目的和提供的资料,根据现行规定、合同约定,遵循工程造价咨询规则和程序,运用工程造价咨询方法和手段,对工程造价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判断。
合同咨询:
咨询机构对委托方与第三方签定的合同,就合同形式选取,条款内容的有效设定等提供全面咨询。
合同图纸:
是指作为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单位,并在招标过程中补充、完善,作为施工承包合同价款计算依据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
造价工程师:
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
由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咨询业务工作具有最终咨询成果文件和相关咨询成果文件签发权的造价工程师。
专业造价工程师:
根据咨询业务岗位职责分工和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具有同类工程同类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咨询工作,具有相应咨询成果文件签发权的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人员:
通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咨询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校核人员:
经咨询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授权从事咨询业务校对核查的专业人员,其专业层镒不得低于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经咨询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全面参与咨询业务,对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全面复核的造价工程师,其专业层次不得低于编制人员。
工程变更:
是指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增减工程”。
工程计量:
就工程某些特定内容进行的计算度量工作。工程造价的计量系指为计算工程造价就工程数量或计价基础数量进行的度量统计工作。
工程造价的确定:
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工程造价的控制:
是指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
建设工期:
一般指建设项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从正式破土动工到按设计文件全部建成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建设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一起被视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作为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指标。
建设周期:
指建设总规模与年度建设规模的比值。它反映国家、一个地区或行业完成建设总规模平均需要的时间,同时也反映建设速度与建设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的程序。作为考查投资效益的重要指标,可用总投资额与年度投资额表示。即:
建设周期(年)=总投资格/年度投资额
也可用项目总个数与年度竣工项目个数表示,即:建设周期(年)=项目总个数/年建成项目个数。
合理建设工期
是建设项目在正常的建设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建设过程中对人力、财务、物务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使项目的投资方和各参建单位均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的工期。合理建设工期受在建项目的资源勘 探、厂址选择、设备选型与供应、工程质量协作配合、生产准备等阶段性工作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
定额工期:
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发布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定额工期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对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确定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合理建设工期,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地区或部门不同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合同工期:
是在定额工期的指导下,由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经招标投标或协商一致后在承包合同书中确认的建设工期。合同工期一经鉴定,对合同双方都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受到国家经济合同法的保护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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