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五号)
京造修[2006]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五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五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6年8月18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附: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五号)
一、《电气分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电气分册》适用于电压在10KV以下的电气线路、器具、设备的修缮及安装工程。即在原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拆、改、换、修、装等均应执行本定额。外线工程中,拆换电杆、横担、电器具、电线及为了增加容量加大线号和保障线路安全所采取的一切加固措施均包括在修缮范围内,还包括变配电室、站的拆、改、换、修、装等工程。
本分册不适用各项工程中的暂设工程及单位工程在10个工日以内的零修(碎修)工程。
二、《电气分册》章节如何设置?
199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原定额)《电气分册》共分上、下册,17章,1935个子目。
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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