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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7〕002号),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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