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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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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房消防疑惑很久的一个问题关于厂房消防设置问题,建规上有这么一条。耐火等级一、二级,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可不设消防。疑惑有二:1.关于可燃物较少的疑惑,其中不确定因素也很大。谁知道他以后会搬些什么东西进来!!!。2。即便里面可燃物较少,(比如全是一些铁家伙,用一位朋友的话说,即使洒上汽油也不一定能烧起来(夸张的玩笑话)),难道就没有体积或者面积限制了吗???恳请各位大虾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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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文章作者的观点:小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生活给水系统宜合并。
但是作者具体并没有讲出怎么合并(全部合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饮用水要求也越来越高,势必要求的管材也是相当重要。生活、消防系统合并应该怎样选材?生活不能用镀锌钢管,消防不能用塑料管,不知作者是否有合适的管材。还有一点,合用之后消防水量的问题,容量肯定是没有问题,关键在于生活用水高日高时时,发生火灾,水泵及管网能否满足消防用水量,如果可以满足的话,投入成本还不是和分开差不多。因为这时两边都同时开足马力工作哦。
2、至于第二点,作者可能没有看到高规的条文解释,里边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简单的说,常高压、临时高压就是启动消防泵的问题,不用启泵就能满足水量水压的就是常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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