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4-13 23:15:1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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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新手!入手一综合楼配电设计!(其中含有酒店客房,餐厅,办公室,及会议大厅)我将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设置在各楼层的分支配电箱内做独立回路(也就是做客房部的应急照明放在客房部照明分支配电箱,办公室的放在办公室的照明分支配电箱内).但现在出现一个矛盾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望各位高手给予指点!!(该楼为五层综合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11.8.9 疏散照明采用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盘的专用回路上,或接引自本层(或本区)的防灾专用配电盘。
而建规中:《建规》第10.1.3条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这怎么理解??我应该怎么做!!是改还是不改??望各位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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