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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規范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相矛盾的条文

发布于:2007-03-12 20:48:12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5.1.7条表5.1.7規定;耐火等级为三级时,最多允許层数为5层.而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第9.2.2条規定.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許建造层数为9层.执行規范时以誰为准呢/?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ccpps268
    ccpps268 沙发
    二楼规范读的很细,谢谢了,我也正有此疑义,自己对规范的理解不是很深。
    2007-03-17 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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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iao0068
    jiao0068 板凳
    感謝二楼老师的觧答.使我茅塞顿开.原来我没把二本規范的区别搞清楚.经你一指点我明白了.謝謝你.
    2007-03-13 2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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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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