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02 17:04:02
来自:暖通空调/动力燃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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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1.9. 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9.1 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h;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应超过1260kV·A,且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 kV·A;
但是2005的高规取消了对锅炉容量的限制?
能不能设置6T以上的锅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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