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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发布于:2007-01-29 09:47:29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复制转发]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5号
【发布日期】2003-12-03
【生效日期】200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5号)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已经2003年11月26日第16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为规范环保工作人员的执法监管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现颁布以下六项禁令:

  一、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二、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四、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五、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

  六、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凡违反上述禁令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撤职、开除;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反禁令行为查处不力的、包庇袒护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unhan328
    sunhan328 沙发
    环境工程系的学生很好找工作的啊,我同学他们就是这个专业的,是: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好找的很呢 。
    2007-01-31 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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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tangzhimin123
    tangzhimin123 板凳

    那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环境工程毕业的就好找工作了/.
    2007-01-30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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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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