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1-02 22:33:02
来自:水利工程/农田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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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土地整理机制
“田块太小,不利于机械耕作,要改!”
3月15日上午9点,在襄樊市襄阳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和土地整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该局“峪山镇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提出了仔细的修改建议,甚至逐字逐句推敲数万字的规划书。“项目操作要求太严了。”襄阳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长曾广才感叹。
他介绍,每“出炉”一个土地整理项目都必须经历一套复杂的程序:各地立项申报,专家论证评审,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编制具体预算和设计方案,再经专家评审,层层通过方能开工。“每个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少则上百万,多则上千万,我们要对每笔资金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的李四江说。
在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龚先中一下子给记者抱出了17本厚厚的材料,足有两尺多高,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报告、预算报告、招投标文件等。“这仅仅是一个项目的材料,每一个单体工程的细节、每一笔钱的流向都有记载。”龚先中说。
在枣阳市王城土地整理项目区,记者遇到了华罡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焦开顺。去年12月份,他下了一个整改令,几十米不合格渠道墙体被拆了重建。
枣阳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唐全平介绍,所有的土地整理项目均引入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公示制和项目监理制,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实施办法确保了工程质量。
实施土地整理,势必打破原来土地权属界限。省土地整理中心要求各地整理前做好农民承包田的丈量和登记工作,坚持按依法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土地权属置换、调整,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龚先中说,九集土地整理项目刚开始时,农民还有些担心,怕土地整理后被集体收回,怕土质变坏,怕工程有头无尾。
为此,他们多次耐心向农民解释:整理后的耕地面积按照农户手中土地承包经营证载明的实有面积,一厘不差地分到各户,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发包给各家各户。
从规范项目操作到协调农民土地权属矛盾,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土地整理机制在我省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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