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2-30 16:17:30
来自:电气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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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一般关于道路照明设计的文章,觉得不错,与大家分享一下
道路照明设计中的新概念
摘 要 道路照明是夜间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更新和完善设计标准,人们不断引进新概念。文章就道路照明设计新标准中的亮度评价系统,交会区域照明和人行道照明中引进的新概念——路面亮度的纵向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交会区照明和垂直照度等加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道路照明 标准 纵向均匀度 眩光限制 环境比 交会区照明 垂直照度
1 前言
在夜间,道路照明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行人及其他人员的
安全活动,都有着重要作用。有数据表明,良好的夜间道路照明,能使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下降30%,乡村道路交通事故下降45%,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下降30%。据统计,中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0万人,日本每年约1.8万人,其中还不包括受伤人数和事故所带来的沉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压力。另外,道路照明的重要性除了减少夜间交通事故,还在于增加夜间安全性,减少犯罪;助长夜间交通流量;促进夜间的工商业活动;促进社会交流和社团精神的形成。为此,我国有关部门和科技人员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力图改进和完善夜间道路照明质量,尤其是制定更具有指导意义的道路照明设计新标准。近年来,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并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04号文的要求,我国在原行业设计标准(CJJ 45-91)基础上修订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在保证和提高原功能性照明效果的同时,进一步考虑了视觉舒适性和夜间安全性等因素,提出了许多与国际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接轨的新概念。
2 完善亮度指标评价系统
2.1 两种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比较
新标准中规定,将亮度作为道路照明的评价系统,从原照度评价体系向国际推荐的亮度评价体系过渡。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员行车作业时,眼睛直接感受到的是路面亮度而不是照度;另外,由于路面材料、路面磨损程度、灯具配光类型的影响,使得相同照明条件下,具有相同平均照度的路面往往产生不同的平均亮度,同时,在相同照度条件下的路面,在上述不同路面状态下,反映到人眼的光感觉也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新标准中以亮度作为依据制定标准显然更为符合实际需求,更具有科学性。
为了更好地进行比较,我们在表1和表2中分别列出了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新标准值和原有标准值。从2个表的数据显然可见,新标准引进了三个新概念指标,它们是路面亮度的纵向均匀度(UL)、眩光限制(TI%)、环境比(SR)。这3项新增指标有助于改善夜间视觉特性,提高视觉舒适度和通行安全性。我们在下文中分别对这3个新概念加以阐述和探讨。
2.2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UL)
新标准中,路面亮度的纵向均匀度(UL)指同一条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
UL=Lmin/Lmax
它是对原来标准亮度评价体系中路面亮度的总均匀度Uo(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的比值:Uo=Lmin/Lav)的补充。
实验数据的统计指出,在夜间,由于道路亮度均匀度不够,容易导致驾驶员视觉疲劳,尤其当道路上连续出现明显的亮带和暗带时,就如斑马线一样黑白相间,会产生视觉的“斑马效应”。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照明环境,迫使驾驶员的眼睛反复不停地调节适应,就更容易使驾驶员产生疲劳。而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设立的一项标准值,它要求同一车道中心线上的最小、最大亮度的差异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对道路照明的亮度均匀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斑马效应的发生,以获得更为舒适的道路照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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