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土建工程造价 \ 讨论:关于一条合同条款的解释

讨论:关于一条合同条款的解释

发布于:2006-12-26 13:58:26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合同上有这么一条:“本工程图纸原则上双方均不得变更,如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设计,双方同意对调整后增减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调整后增减工程量在合同总价3%以内的价款,结算价不予调整)。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完成本工程图纸及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双方同意按实签证,并进入结算价。”
如果合同价60万,签证3万,我的结算价有多少?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pqfqy
    lpqfqy 沙发





    说得复杂了一点。一个概念----所谓3%既有可能是承包人的风险也有可能是发包人的风险,合同的约定双方是平等的。就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把属于自己的风险转嫁给实施的对方。
    2006-12-29 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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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ngtaiyou
    wangtaiyou 板凳
    看样子,你签的是总价合同.也就是说不超过总价3%的部分是不调整的,甲方的计算没有错的地方
    2006-12-27 1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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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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