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6-26 10:49:26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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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政府投资行政办公楼项目,招标人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了招标控制价。负责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造价咨询公司应招标人的要求,对该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下浮了8%。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截止日期前,共有16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立即开标,开标由招标管理机构主持,投标人F因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没有法宝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而被招标管理机构宣布无效投标,其实的投标均被宣布为有效,其中皮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随后进行评标,受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经评定投标人A为中标人,并直接向A和其他投标人分别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同时通知了招标人。随后,招标人与A签订了施工合同。
指出该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某业主与施工企业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于2010年8月28日签订了某高级写字楼施工合同。为赶工期,双方同决该工程采用边设计边施工方式进行。
协议书中约定(摘要):工程合同工期720总日历天,工期从2010年9月8日开始施工,至2012年8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施工企业最优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合同价暂定十二亿元(小写:1200000000元);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1、招标文件2、其他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的规定一致。
专用条款(摘要):1、乙方在施工前不予许将工程分包,只可以转包。2、甲方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3、乙方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发生工程质量标准变更的一起责任,由乙方负责。5、合同变更时,按有关程序确定边个工程价款。
根据提供材料,指出该工程的协议书、专用条款有何不妥之处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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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为什么呢?我不会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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