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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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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层综合楼,下面四层为餐饮及大型商场,上部为点式住宅,按高规消火栓用水量应为40L/S,群房部分没问题,关键商住部分已设置双立管双栓,管径均为150,消防部门仍以40L/S未用足为由要求在阳台处增设两处消火栓,是否合理?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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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whcyu
沙发
我这里设计院和审图的对此问题争论过,现在基本达成一致。水龙带是25米,取0.8的系数为20米,充实水注10米,按45度角则为7米,所以一共27米。为图方便一般保护长度设计均按此计。27米为折线距离,设计中要考虑房间布置。所以保护半径不能一概而论。个人觉得设计中还应考虑实际情况,比如说充实水注按45度角为7米,但一般层高在3米左右,所以仰角可能小于45度,水注保护范围应该大于7米。不过审图的不管这些,烦。所以有时消火栓密的自己都看不下去。
2004-07-07 16:07:07
赞同3
-
yeleixiaor
板凳
还是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不过一般情况都是25M
2008-10-22 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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