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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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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综合楼中上部住宅部分40L/S一定要用足吗?
高层综合楼中上部住宅部分40L/S一定要用足吗?
二十八层综合楼,下面四层为餐饮及大型商场,上部为点式住宅,按高规消火栓用水量应为40L/S,群房部分没问题,关键商住部分已设置双立管双栓,管径均为150,消防部门仍以40L/S未用足为由要求在阳台处增设两处消火栓,是否合理?
发布于
2004-07-05 1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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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ugs88
你已经用足了消火栓数,水量立管已用足(包括电梯前室吧)。还让你加不合理。室外消火栓数量应该跟消防用水量有关。
2004-07-05 20:30:05
来自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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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dog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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