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高层综合楼中上部住宅部分40L/S一定要用足吗?
二十八层综合楼,下面四层为餐饮及大型商场,上部为点式住宅,按高规消火栓用水量应为40L/S,群房部分没问题,关键商住部分已设置双立管双栓,管径均为150,消防部门仍以40L/S未用足为由要求在阳台处增设两处消火栓,是否合理?

全部回答(1 )

  • hugs88
    你已经用足了消火栓数,水量立管已用足(包括电梯前室吧)。还让你加不合理。室外消火栓数量应该跟消防用水量有关。
    2004-07-05 20:30:0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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