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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读50057规范的遇到几个疑问1 4.3.3和4.4.3都说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 我在审图过程中似乎没看过专设引下线的描述 都是只写了利用柱内主筋做引下线 这不是专设引下线啊 是不是不符合规范?而且这条还是黑体字的强制性。。 2 4.3.9的第1条算是看懂的 就是45米的球滚下来 碰到的突出物都要做接闪处理,但是第2条就迷糊了 不到60米的不用考虑侧击雷的意思 后面的条文说明也是这么说的 那么JGJ16-2008上11.3.3第3条提到的45米以上所有门窗接地还需要么??只要45米以上滚球碰到的地方需要做接闪 碰不到的就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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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In:(8/20us)标称放电电流
Un:(8/20us)标称导通电压
UI:(8/20us 5KA)限制电压
Ta:响应时间
Uimp:冲击放电电压
Imax: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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