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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图审人员非要我改结构形式工程所在地区为6度以下地区。学校教学楼。5层每层3.80m高,总高19米加局部楼梯间22米。砌体结构。图审的硬说我总高超过《抗规》的限值,要求我做全框架。我查了查,抗规砌体部分要求是6度区最高21米,乙类建筑减3米,横墙少再减三米。这样一来基本上没有减层高等商量的余地,肯定要按框架了。可是我这里是非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中的,1.0.2 写的很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意思就是说设防地区才分甲乙丙丁类建筑。。连《抗规》1.0.3也写的很明确:本规范使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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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感觉像是被做成扁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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