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高规》第7.4.2条规定 消火栓的设置《高规》第7.4.2条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如果满足上述要求,但是只有一个单元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上面的要求设置呢?也就是说如果可以的话,就是支状的管道;以此类推的话就是几个单元的情况下但是屋顶都是坡屋顶,也就无法在屋顶连通,也只能做成支状管。 但是《高规》第7.4.1条规定消防管道应该双向进水呀,这个有怎么解释和理解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