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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第7.4.2条规定 消火栓的设置

发布于:2006-11-24 16:45:2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高规》第7.4.2条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如果满足上述要求,但是只有一个单元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上面的要求设置呢?也就是说如果可以的话,就是支状的管道;以此类推的话就是几个单元的情况下但是屋顶都是坡屋顶,也就无法在屋顶连通,也只能做成支状管。
但是《高规》第7.4.1条规定消防管道应该双向进水呀,这个有怎么解释和理解呢?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weiyongjun060518
    底层成环,立管枝状给水
    2006-11-24 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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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水灾
    水灾 板凳
    只有一个单元就设置双立管双栓,照样成环
    2006-11-24 2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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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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