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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消防水池的问题

发布于:2006-11-24 09:33:2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2005版高规第7。3。4条有:
.....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100米.....

2006版低规第8。6。2条中有:
.....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


对高规来讲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取水口距高层建筑外墙不小于5米且不大于100米,比如说在每幢被保护建筑的5~100米范围内都设取水口(井),不管消防水池设置于何处均可行?

对低规来讲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保证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消防水池本体距离被保护建筑不得大于150米?(比如说一个正方形地块的小区长X宽=400米X400米,我们只能设置不止一个的消防水池?)

不知大家是否这样理解,希望高手指点
先谢谢了!
  • ahhfyhz
    ahhfyhz 沙发
    我来说说个人的浅薄的看法。

    规范中规定了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的外墙的距离,主要是从消防取水的可操作性和消防车从消防水池取水和供至火场的保护半径来考虑的,按规范执行就行了。

    个人认为从消防水池取水口(取水井)取水适合范围不大的场合,取水口(取水井)一般在消防水池附近。楼主所说的小区(400米X400米),可以通过室外消防泵加压通过消防管网上室外消火栓向消防车供水,消防水池只设一处。
    2006-11-24 2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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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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