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0人已点赞
分享
全部回复(10 )
主题
回复
粉丝
道路工程
15.09 万条内容 · 668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最近做一个项目 审查单位要求在说明中补充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说明是怎么个思路 每条都列出来然后逐条说明还是??求解惑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设置超高的作用是抵御车辆在圆曲线行驶过程中的离心力而设置的,所以在直线段就不会产生以上问题,设计速度和圆曲线半径的不同超高都有相应的规定!
2.路拱横坡是为了路面排水而设置的,有单向坡和双向坡两种。
你的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路拱横坡和超高旋转轴的位置的问题~~
按照你的描述你的超高旋转轴的位置为路基边线~
直线段路拱横坡为单向向右也就是左高右低,当遇到需要设置超高的圆曲线半径时进行超高渐变处理~比如说一个遇到一个左偏角的圆曲线,需要设置5%的超高,那么这个在圆曲线位置路面的横坡就应该是左低右高,通过你设置的缓和曲线进行超高渐变。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