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按16米充实水柱、19mm喷嘴直径、25m水带计算出消火栓栓口所需压力为30.8米。而16米所产生的反作用力18.42KG,已经接近消防人员的承受能力(过训练的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一般不宜超过15kg。)。
而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超过了0.5MPa即50米才减压。2者之间差了近20米。
我想请问下这2个概念的区别?
谢谢大家!
6楼:
我的意思是: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超过了0.5MPa即50米才减压。50>>30.8。反算回去相应的反作用力肯定不止20KG。
那么消防人员怎么承受的起?所以我想知道是不是同一概念?不是的话,他们的关系又是怎么样?有没有关系?
8楼:
高规条文说明:“三、消火栓栓口压力。火场实践说明,水枪的水压太大,一人难以握紧使用。同时,水枪的流量超过5L/s,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用完,对扑救初期火灾极为不利。所以规定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大于0.50MPa。当超过0.5MPa时,要采取减压措施。
”
低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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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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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来说栓口所需压力和栓口的出水压力。从楼主所讨论的问题来看,这两个概念近乎于同一个概念。可能中间一个是动压一个是静压吧,就差这么一点东西,不会影响很大。
2、说一下反作用力的概念。
关于本条的一点说明:反作用力的求解要用到物理学上的动量守恒定律。当然了,由于消防员是站在地面上的,存在脚与地面之间的磨擦力,动量并不严格守恒,但可以这样来估算。再严格来说的话应该用动量定理,这个定理里面有力和时间两个因素,算起来应该更准一些,但求解过于麻烦。
正式论述问题:楼主所说的“消防员最大能承受20KG的反作用力”这其中的20KG力就是反作用力,并不单纯是一个压强的概念了。这里的“20KG力”是与水枪出水量和出水速度有关的,“20KG力”是用来抵消水向前所产生的冲量的。换句话说:水向前喷,消防员应该被这股力量顶到后面去(当然了,因为有磨擦力,消防员不会被顶到后面去。这也是我说用动量守恒来近似计算的原因)。在这一点上,计算出来的由消防员所承受的力应该为20KG左右。这个应该是理论工作者经计算出来的,计算过程肯定比较麻烦,我们只能拿来参考。
3、楼主所说的50M水柱分区和32米的栓口压力,这差不多是一个类型的概念,可以放到一起来考虑。但是这里所说的32米是一个纯压力的概念,与前面所说的20KG反作用力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放到一起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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