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25 23:16:25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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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投资兴建的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梧州),目前有水电四局、水电七局、广西水电工程局、武警水电部(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水电十一局等,在2006年9月份都收到了业主的一文,文中说:从9月起暂不付工程进度款,请施工单位按合同有关条款投入流动资金,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据了解,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均明确:业主资金暂时不到位时,施工单位不得停工。
据说:长洲水利枢纽工程是个典型的非法工程,并未得到国家的批准,所以贷不到款,业主长洲水电开发公司没钱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有半年多没发工人工资。这样工人容易闹情绪或心情不稳定,很容易出事。长洲工地已死过十几个人,几台大型设备出过事。
目前,去年各单位受超百年一遇的洪水损还未得到赔偿,水电七局已损失5000万、江南公司则有3000万、广西水电工程局1500万。
请教各位大大,此事如何处理?
相关链接有: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0_306378_1.htm
http://hongdou.gxnews.com.cn/forumview.asp?td=0&topic_id=2232561&page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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