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0-17 12:04:17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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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刚开始做概预算工作的新手,碰到一个问题,想向各位请教。
我们的工程是个土坝,单价承包,工程总造价大约2000万左右,整个工程包括坝体开挖、填筑以及一座管理房等。其中管理房为单层砖混结构,简易装修,建筑面积150平米,就是那种供值班人员住的简易房子。当初投标报价时,业主没有提供房子的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设计给出了房子的详细图纸,但是建筑面积增加为230平米,精装修,增设了柱子、地梁等结构,与原来的情况大不相同。在投标时,我们的管理房的报价是按照每平米总价320元计入清单的,没有提供具体的单价分析表。现在我方就此项目提出变更索赔,依据是设计出的具体的增加项目清单(其实设计也是瞎写的,因为原来没有图纸,根本无法界定哪些是新增的,但为了多少要点钱回来,也只能这样了!)。
在合同中,对于新增单价已经规定了相应各种费(间接费、现场经费等)的取费标准,包括土石方、混凝土、钻孔灌浆、房建四类标准,现我方提出的管理房变更报价就套用了该房建取费标准,但是业主在审核我们的报价时提出,由于原投标报价中对于管理房这一项没有相应的单价分析表,看不出费用构成,可认为其中含有不平衡报价的让利成分,故该部分费率应该按照土建定额对建筑物的等级划分规定的费率套用而不应套用合同中的房建取费标准,这样一来,整个管理房的报价就要低了好几万。(整个房子的造价大约在40万左右,本来就亏了,还砍@)
我想请问业主的这种处理方法合适吗?对于这种情况的索赔,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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