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3-25 11:41:25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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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6.5.3 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10.8.1 住宅(公寓)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住宅(公寓)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公寓)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注意:电梯前室不准采用感应灯。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
9.2.3 住宅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应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可集中点亮。
条文解释:应急状态下,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集中点亮可采用手动控制,控制装置宜安装在有人值班室里。
注意:组团中大量单元式高层住宅单体内是没有值班室的。小区内只有总的安保值班室。
9.5.3 住宅建筑公共照明宜采用定时开关、声光控制等节电开关和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8.7.5 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控制措施。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
注意旧规范里电梯前室不准采用感应灯的条款取消了,新规范只强调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
问题:1.有的设计院11层,18层住宅出图时电梯前室正常照明采用感应灯,应急照明采用灯具自带蓄电池型(外部电源切断才自动点亮)或18层住宅应急照明由EPS电源集中供电但没有消防控制室强启功能。
2.有的设计院11层,18层住宅出图时电梯前室只设计一个带有蓄电池感应灯作为正常照明兼应急照明,这种感应灯平时处于感应状态,只有在外部电源切断后才自动点亮,转换为消防常亮状态。
3.个人认为此种带有蓄电池感应灯应用上审图及消防部门疏于监管。如用于电梯前室作为正常照明,违反旧规范里电梯前室不准采用感应灯的规定。只能用于没有消防强启要求的场所。另外18层住宅设计时在公共疏散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有正压送风,这时应急照明应具备不断电消防控制室远程强启功能而不是外部电源切断才自动点亮。
4.新规范电梯前室正常照明采用感应灯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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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前室没有说不能啊,应理解为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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