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3-02 20:23:02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关于地质前提较好的地域,地基的沉降根本可以不思索,比方说岩石地基;
目前以桩根底为例,说说不才的迷惑:
经过地基标准3.0.4条的内容,在设计单桩根底的时分,单桩根底的承载力与桩端面积有关(假定其它变量都一样),那么桩的设计就是以荷载规范组合为根据。然则在核算桩的配筋或资料强度时,又是以荷载根本组合为根据。然则规范组合的值往往是小于根本组合的(以PKPM为例)请问,标准为什么在核算桩端面积时采用荷载规范组合..
[
本帖最后由 adwarddong 于 2012-4-6 18:53 编辑 ]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