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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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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综合楼,二类高层。审图下来说阶梯教室,活动室等根据高规7.6.3条应设自动喷水灭火设施。使我对公共活动用房的概念有些疑问,到底哪些应算公共活动用房,哪些又不算呢,依据又是什么?比如说阶梯教室,活动室(至于是干什么的活动室,我们设计的也不知道,是甲方以后看情况使用。),健身房,训练管什么的。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1 公共活动用房;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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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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