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8-29 08:51:29
来自: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复制转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解读
一、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判定和处理
(一)应当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违反《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日期: 19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____市卫生局局长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__先生(19 年 月 日由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____(国家)
国籍:_____(国家)
总部:_____(国)_____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19 年 月 日被_____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__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市对___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