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2-14 11:46:1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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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栋综合楼 四层 局部五层,分三个区 一区纯住宅,二区商业,三区一层是商业服务网点,上面三层是住宅。我想请问了 我在三区下面商店做了消火栓,二到四层我没做消火栓 审图没过,说二三四层也要加,但是我觉得一层是商业服务网点是单独的,上面三层是单独一家的 ,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都单独设置了,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8.1.4条,三区是可以按住宅设计的。为什么一定要加啊 ,上面没公共部分 只能做在人家家里面,不好。审图的说这个住宅跟商业连在一起只有沉降缝隔开,不行,必须做,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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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houyan
沙发
底层如果是商业服务网点,应该按住宅建筑考虑,该工程不需设消火栓系统;如果不是商业服务网点,那就是综合楼,按4.0.2条,应该设消火栓系统,如果设,就是整栋楼都要做。关键是建筑物的性质是什么。
2012-05-11 1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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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y003
板凳
不过个人意见是做
2012-02-28 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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