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防雷减灾 \ 接地系统的热稳定

接地系统的热稳定

发布于:2006-08-23 13:37:23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1) 在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中,接地线在流过计算用单相接地故障电流时,应保证长时间温度:敷设在地面上的不超过150度;敷设在地下时,不超过100度。

在一般情况下,可不校验发生两相异地短路故障时的接地线的热稳定。

2) 当采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做为自然接地体时,应校验其热稳定:

(1) 钢筋混凝土中能通过的雷电流的钢筋的最小截面为:

对要求温度值不大与60度,需验算疲劳的构件为90平方毫米;

对要求温度值不大与80度的屋架、托架和屋面梁等构件为64平方毫米;

对要求无温度要求的其他构件为54平方毫米;

(2) 需短时通过故障工频电流的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最小截面为:

对要求温度值不大与60度,需验算疲劳的构件的面积:

SP=0.0495I√t 平方毫米;

对要求温度值不大与80度的屋架、托架和屋面梁等构件的面积:

SP=0.035I√t 平方毫米;

对要求无温度要求(按不大于100度计算他)的构件面积:

SP=0.0294I√t 平方毫米;

式中:SP-------通过故障工频电流的钢材的最小截面;

I------通过钢筋的故障工频电流, A;

t------故障工频电流通过的时间, s。

3)允许电流密度

(1)通过基础接地极内钢筋与混凝土接触面的雷电流密度、通过基础接地极与周围大地介质接触面的雷电流密度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对要求温度值不大与80度的基础为72KA/CM2;

对无温度要求的基础(按不大于99度计算)为87KA/CM2;

(2)通过工频电流或直流的允许电流密度可查表(见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P725)。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返回版块

8.72 万条内容 · 245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2005《高规》的修改新增加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解释是为了防范由漏电引起的火灾和保证人身安全。 为保证人身安全,配电设计已经对漏电流保护作了许多规定,应该是有效的;这次规范修改强调了要作出报警。 对漏电火灾,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栋住宅进户主电源开关应设置300-500mA的带漏电流保护的主开关;公建暂未规定。这次规范修改强调了所有建筑的漏电火灾报警。规范修改强调要自动检测漏电流、过电流,当超过规范规定时要切断电源并进行声光报警,还要求报出回路地址、状态。这次修改提出的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因此要用系统设计来解决。但他又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有关,所以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取得关联。当然,如果有一个统一的产品解决上述课题更好,但目前还没有。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