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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的这个规定有何法律依据?

发布于:2011-12-09 17:19:0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我们是一个大工业用户,自建有一座110kV总降压变电站(110kV进线2回,采用线变组接线,2台主变;10kV侧采用单母线二分段),该总站由我厂运行管理。下面还建有若干座10kV车间变电所(主接线均为常见的单母线断路器分段方式)。
考虑到车间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我们准备将各车间变电所的两回10kV电源进线分别引接自110kV总降压站的两段10kV母线的馈出线柜。
将此方案报送当地供电局审批时,供电局说: 各车间变电所的两路10kV进线不能分别接在总站的两段10kV母线上,只能同时接在同一段母线上。理由是我们车间变电所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可能造成“合环”运行,会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造成危害。
我们解释说母联断路器与两路进线断路器均设有电气连锁关系,也做过联动试验,应该是可以满足“3合2”的要求。但供电局方面就是不同意,还说电气连锁是信不得的,是不可靠的,云云。
我就感到很纳闷:如果认为母联电气连锁不可靠,那么所有的继电保护都可以认为是不可靠的!而且全都是当今的微机继电保护。
我想问:供电局的要求有何法律依据?合理吗?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boy8759
    wboy8759 沙发
    是啊,“问他一、二级负荷怎样供电?”,一语中的!
    有时候有的人不会跟你讲道理的,讲多了我就不给你供电又怎的?
    什么是霸王条款?
    中国特色的。。。。。。
    2011-12-10 23: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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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sggnnb88
    zjsggnnb88 板凳
    车间变电所的两回10kV电源进线分别引接自110kV总降压站的两段10kV母线的馈出线柜是一、二级负荷的要求,是哪里的供电局?问他一、二级负荷怎样供电?
    2011-12-09 2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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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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