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8-20 19:46:20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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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我们搞工程的工作人员怎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劳动权利 ,现在在工地上一天上班常达12甚至14个小时,没有休息日,加班加点不加钱,少上一天班就要扣工资,我们需要养家胡口,我们也需要休息,我们不是铁人,这样的话铁人也会融化,
这样的工作我们的劳动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劳动法规定,工人的劳动时间一天不能超过10小时,一周不超过48小时,我看我们一周的工作时间足有两周的多了,怎样的事情又有谁来管,
在工程单位的同志们,请你们想一下,你们的劳动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了吗?
又有谁来保护我们这些劳动人民的权利呢?
如果你的劳动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请回帖,让我们大家来探讨怎么样来保护我们的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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