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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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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很是不解,想请教各位有个问题很是不解,想请教各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1第二条: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 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两条进水管) 8.3.3第二条: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需要设消 防水池。(也就是说只有一条进水管,但未超过25l/s时可不设消防水池)那如果市政给水管道只有一条,但消防用水量之和未超过25l/s,可以不设消防水池,但这样不是不符合要两路进水这条吗?请各位指教一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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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管到井里。
在管道井里设置可以见效泵房空间,减少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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