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11-12 11:17:12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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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个工地做甲方,碰到这么个情况,请哪位大侠帮忙解决下:总包单位3月份进场,做了一些临时设施和施工准备工作,没有正式施工,由于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没下来,导致从4月中旬停工到7月底开工,现在总包提出了很多索赔,包括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房屋租金,塔吊租凭(租凭合同从6月10日算起,由于安监卡着不让备案,导致9月份才试运行验收),钢管租凭(租凭合同为24个月,没有具体日期,但停工期间一直在给进的钢管除锈调直),钢筋切割机(8月底才进的钢筋),木工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都是新的,到现在都没用过,放在工地做摆设),挖机索赔(基本现场就没怎么用过挖机)。总共加起来近300万。我认为总包提出的很多索赔都不合理,很多机械都停在现场没用过,感觉有点骗索赔的嫌疑,哪位大侠帮忙分析下哪些索赔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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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还有就是像上面诸位说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开工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临建施工就已经算是进场了,那么人工费、管理费肯定应该支付的,机械费用,进场后迟迟不能开工,你们也没有发函要求停工或者退场,甚至塔吊进场就让安装了,这些费用你们肯定都是要负责的了,只不过只能按照未工作的租金或者折旧考虑。如果监理没有下开工令,主体一点没有开始施工,而且你们也发延期开工的函件了,那么很多费用就不是你们承担的了。
作为业主也不可能听之任之的,等一切都发生了再说应不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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