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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抗震规范4.3.8条规定的困惑对2011版抗震规范4.3.8条1款有些地方不理解,请高老师指点一下迷津,先谢谢您,1)本条中要求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液化指数减少,其值不宜大于5;但后面一条要求“大面积筏基和箱基,,,,,处理里后的液化指数可比上述规定降低1,不知道这个降低1,是由5变为4,还是有5变为6呢?从字面意思降低,应理解为变为4,但条文说明里有说筏基及箱基的基础下的中心区域,应该是最不易液化的,按这种说法,应该放宽要求,变为6比较合适,另为“比上述规定降低1”为何不直接给出数值?是不是它又更深层的含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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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roncen
沙发
lq3371:非常感谢!!!
2011-11-09 2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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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4655958
板凳
2011-11-09 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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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现在已基本明白了!图中?小于10的都是1级钢,其它的应该是2级钢,没用到3级的。
还有点不明白想请教的是:上图中3?18的地方两个梁的交接外钢筋怎么放置?要怎么扎?
另外梁钢筋与柱钢筋相交处又怎么放置呢?是梁钢筋让位于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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